(2013-05-10 14:39:17)
新建住宅小区将全部实现光纤入户,且小区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任何一家电信运营企业的服务。记者昨从市政府相关部门获悉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质监总局联合发布的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》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正式出台,两标准自2013年4月1日起实施。根据这两项标准,自2013年4月1日起,在公用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
政策发布
新建小区一律“光纤入户”
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,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涉及的通信管道、楼内光纤、设备间等通信配套设施,应满足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共享使用的需要,保障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。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未按要求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接入公用电信网。与此同时,两部门还要求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。要加快宽带发展,必须推动技术换代和网络改造,实现光纤到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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